发展规划处(暂定)
主要职能: 统筹指导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拟订并监督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3.归口主管全市教育统计工作。 4.负责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撤消和更名的审核管理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 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室领导:
处 长 秦贤宝
副处长 薛怀伟 聂大群
办公地点:和平区新华路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