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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

 

2009年9月1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和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提出2006年工作要点。
    总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和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落实“三步走”战略和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创新型、学习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预期目标:按照“十一五”规划,实现工作高标准、高起步。落实“双高普九”,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1%;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2%。落实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按新统计口径)。留学生数量同比增长15%。
    一、加快教育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继续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全面完成农村村级小学的调整建设任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完成60所示范性高中建设扫尾工作。加快“历史名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8所学校投入使用。启动新一轮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全市60%的社区建成比较完善的0-6岁儿童教育服务网络。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重点建设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2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0个职业教育集团。积极争取外国语学院和商学院更名为外国语大学和工商大学,推进职业大学升本工作。基本完成师范大学、理工大学新校区工程建设,确保工业大学新校区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推进财经大学、商学院、城建学院和考试院等改扩建工程。争取在建和竣工面积分别达到200万平方米和100万平方米,实现计划投资28亿元。
    2.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大信息资源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和“北方教育”网站。推进学科网站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三级远程教育资源库,共享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支持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校创建数字化校园,促进“管理通、资源通、教学通”。推进教育科研宽带网升级工作,推进区县网络教育平台和各类教育的“校校通”建设工程。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3.优化终身教育资源配置。各级各类学校和社区教育资源相互全面开放,加强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完善区(县)、街道(乡镇)和居民小区(村委会)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优势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作用,推进12个农村区县职成教育中心和乡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积极构筑学习平台。支持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促进终身学习网络的建设。
    4.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充分利用全市的教育资源,积极发展有新区特点的教育。启动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和优质普通高中、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创新新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直接服务新区支柱产业的能力。提高现有高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新区社区教育发展,加快建设学习型城区。办好国际学校,为来新区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创造良好教育环境,确保新区就业的外地人员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机会。提供支持政策,鼓励新区先行开展区域教育改革试点。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5.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化教书育人,坚持管理育人,推动服务育人,突出实践育人,重视环境育人,探索网络育人,指导家庭育人。中小学要强化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深入开展民族精神教育,加强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德育工作机制。职业院校要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高等院校要加强学生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职队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道德素质状况检测和评估制度,完善德育工作综合评价方法。
    6.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全面提高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改进教学方法,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深化高校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加强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培养创新和创业能力。推进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建设学习型城市。鼓励教育教学方法创新,重点支持对素质教育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群结合的科研攻关,大面积推广实用性强的教育教学成果。
    7.加强体育、艺术和劳动技术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切实保证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和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全面落实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和“2+1”项目。不断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小学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中学要让每一名学生都能掌握一些劳动技能。
    8.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多元评价。改革和完善现行六升七年级入学办法,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初中毕业生“毕业”、“升学”两试合一。深化高考制度改革。加强高等院校学分制建设,推进学校之间课程互修、学分互认和学科共建。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的“立交桥”。完善督导制度,加强对区县政府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
    三、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9.大力加强农村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经费投入,全面落实农村教育“三保”、“一扶助”的要求。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装备升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健全城市和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城市骨干教师到农村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到农村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服务等项制度,支持农村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0.推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市残障儿童少年的“两免一补”政策,其中课本费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从春季开始,乡镇所辖小学和初中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所需费用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依法为来津的农民工子女提供同等的就学机会。 
    11.推进基础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项目,继续提高学校管理、教学装备、师资队伍等方面的整体水平,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全面完成示范性高中建设任务,改善区县高中的校舍装备,着力提高“软件”建设水平,建设一批优质高中。强化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监控评估体系。加强区县特殊教育中心建设。
    12.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加强师德修养,掌握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水平。继续提升教师学历,确保新增中小学教师基本达到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大力培养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高层次培训与研修,确保每年300名中学教师参加教育硕士进修,300名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参加市级或国家级培训。支持部分区县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定期轮换制度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推进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选拔任用办法改革。
    四、贯彻职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职教改革试验区方案
    13.加强实践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围绕支柱产业和骨干行业,着力建设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和完善培养培训机制。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校企结合,加快建设50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富有特色的实训基地和2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推进职业指导与创业中心建设,年内建成40个职业指导与创业中心。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发挥农村三级办学网络作用。
    14.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办学机制,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和管理方式,确保“工学结合”,落实“订单培养”。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密切职业院校与企业和劳务市场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产教结合委员会制度,形成企业参与学校管理、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的实习制度,确保中、高职学生在学期间,完成规定时间的岗位实习。进一步推进弹性学习制度,确保提前取得就业岗位或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15.加快专业结构调整和课程体系建设。根据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市场需要,进一步调整专业布局。推进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建设,启动市级骨干专业重点建设项目,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的职业特色专业群。针对支柱产业岗位群的特点和需求,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抓好精品课程建设,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鼓励校企合作编写具有鲜明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高水平教材,增强教材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年内基本完成10套编写工作。
    16.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广泛开展以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为内容的师资培训,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机制。积极引进一定数量的企业专业人才到学校任教,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师资培训基地作用,大力开展面向中西部地区教师的培养培训,力争年培训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分阶段重点培养200名高水平、高技能、“双师型”的专业带头人。
五、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17.大力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深化高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科研含量;加强实践教学,推进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程实验中心建设;着力建设精品课程,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强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工作制度,落实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的要求。完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18.启动高校“十一五”综合投资计划。制定高校“十一五”综合投资方案,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市属普通高校重点建设50个左右学科。改革创新平台的管理机制,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组织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确保我市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在现有数量基础上有新的增长。实施高等院校图书文献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9.实施高校科技创新项目。继续支持天、南大共建绿色化学化工国家实验室。积极鼓励高校参与本市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基础研究主力军和应用研究生力军的作用。设立重点实验室基金,鼓励在关键领域和科技前沿争取更多的重大攻关项目,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积极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联合和系统集成,鼓励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培养研究生,共建开放式科技创新中心,管理和资助研究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参与科研创新。
    20.建设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完善特聘教授制度,确保年内引进和培养15名左右特聘教授。推进创新团队和学科梯队建设,形成一支凝聚力强的科技创新群体。完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推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启动高校学术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加大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对青年教师预研项目的扶持。进一步优化环境,引进和用好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
    21.强化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支持高校利用科技资源,积极参与全市特别是滨海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发挥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项目”,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建设,组织重大区域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联合攻关。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和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发展,积极推进校办科技产业的体制改革,鼓励高校以多种形式与社会联办科技企业。加强人才需求的预测和新设专业的监督。
22.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培育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提高招聘活动质量。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支持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就业,鼓励大学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建立毕业生就业状况发布制度,并以此作为对学校工作和专业设置的一项重要评价内容。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23.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重点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吸引国外专家来我市高校开展科研攻关、开设新兴学科、指导研究生、培训教师和参与学校管理。建立与知名国际教育组织和教育机构及外国驻华机构教育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召开留学生工作会议,设立“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建立留学生勤工俭学和医疗保险等制度,扩大留学生规模。办好示范性高中国际部,扩大国际生规模。积极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继续支持高等院校和示范性高中赴境外办学,扩大天津教育的对外影响。
    24.深化投入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市、区县两级财政支持,加大转移支付和专项投入,提高生均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优化投入结构,强化经费监管,加强项目审计,提高使用效益。合理调整教育收费,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大幅度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支持教育类基金会的发展,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推进社区教育经费有关规定的落实,确保市、区(县)两级财政按实验区年人均各2元、其它区县年人均各1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并足额到位。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和措施。
    2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创新民办教育的发展模式,重点支持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发展,积极构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试行股份合作。支持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发展独立学院。依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励基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特色优势。制定民办学校评估办法,完善民办教育监管机制,健全质量监测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
    26.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建立规范的学校章程,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严格学校编制管理,完善教职工聘用制度。建立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办学行为的机制。充分发挥教代会、职代会、工会以及教授专家的作用,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七、推进依法治教,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27.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公务员职责;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落实政府责任,保障公民权益。推动《职业教育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有关方面的立法调研。加强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及教师申诉、受教育者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推行和完善录取争议裁决办法。推进依法治校,切实保证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规范收费行为,严格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实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28.提高宏观管理水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强化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监督指导和服务协调等方面的职能,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落实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健全信息服务系统。大力精简文件、会议、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创新教育政策研究机制,成立教育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重大教育决策听证和咨询论证制度。制定并实施“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规划。
    29.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面对不同区县的实际情况和不同学校的具体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供有效服务,突出机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协调发展。
    30.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大力宣传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改革思路、重大部署和典型经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合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继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健全安全稳定工作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管理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民族教育和对口援甘、援藏、援疆等支持西部教育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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