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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

 

2009年9月1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提出2007年重点工作。
    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加快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提高高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大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实现教育综合实力和内在品质的新跨越。
    预期目标是: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差距。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继续保持合理比例,普及率达到93%。完善0―6岁早期教育服务网络,学前三年入园率超过92%。加快落实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各项工作,推进实训基地和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毛入学率达到55%(新口径)。大力开展对外汉语推广工作,留学生数量同比增长超过20%。
    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
    1.高标准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规定》。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项目”。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装备升级项目”,延续“村级小学建设项目”。启动“农村初中建设工程”,完善第一轮布局调整学校的基础设施。继续调整农村教学点布局,确保达到设置标准。
    2.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市、区县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依法实行经费单列。积极争取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修订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召开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验交流会。
    3.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两免一补”制度和外来人口子女就学办法,推行特殊教育“三免一补”政策。部分区县试行教科书循环使用。
    二、落实职教改革试验区方案,加快建设终身学习体系
    4.研究建立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联动机制,大力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着力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健全企业参与学校管理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确保“工学结合”和“订单培养”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弹性学习制度,使“半工半读”试点学校扩大到30所,并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评价标准和学籍管理制度。
    5.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网络建设。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实施“数字化学习港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与示范”项目。整合教育资源,推进12个农村区县职成教育中心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为“三农”服务的“红色证书工程”。
    三、推进高校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6.保持高等教育规模的合理增长,推进工作重心向提高质量的战略转移。深入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完善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完善精品课程体系,加快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高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质量。严格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健全科学的质量监控体系。
    7.落实“十一五”高校综合投资计划,推动市属高校“重中之重”学科跻身国家重点学科行列,落实市级第三期重点学科阶段性建设任务。实施高校科技创新项目,加强各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密切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科技创新贡献率。
    8.加强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健全导师负责制,完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机制。加强新增博士点、硕士点的建设,组织好第十一次学位授权申报、审核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9.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学生将“知荣明耻”内化为自觉行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强化学科德育渗透,引导学生接触实践,接触生活,接触社会。加强和改进学生管理工作,注重人文关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10.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深化高校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推动“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11.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学校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广泛开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做好参加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相关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坚持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活动。落实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和课外科技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兴趣和特长。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工作。
    12.健全学生综合素质多元评价制度,完善学生评价体系。推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研究制定与新课改相衔接的中考、高考改革方案。
    五、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13.实施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十百千万工程”:组建十个名师定点服务农村的学科团队;组织百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参加市级或国家级高级研修培训;选派千名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组织万名农村教师接受培训或到城镇学校交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农村教师学历水平,落实大学毕业生服务农村教育计划。
    14.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完善师德建设制度,切实加强教师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教学团队和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新型教师培养方案,推广“读书、实践、科研三结合”的教师培训模式。积极开展职业院校管理干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训,推广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反思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实施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工程,全面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推行区县内教师交流和校长轮换制度,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
    15.全面落实“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大力实施特聘教授制度,推进高校创新团队建设,完善重点学科首席专家负责制度。推动市属高校在世界范围内选聘若干二级学院院长的试点工作,集聚、培养一批科研领军人物。加大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工作力度,造就结构合理的中青年骨干人才梯队。
    六、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教育对外影响力
    16.大力推进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汉语国际推广活动。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建设,筹建4所孔子学院和3个孔子课堂,建立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筹建汉语国际推广研究中心。
    17.努力扩大外国留学生教育规模,提升培养层次。实施高校留学生教育奖励制度。完善留学生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学校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继续办好示范性高中国际部,积极扩大中小学的外国学生规模。
    18.着力推动高校与国外知名大学或具有强项学科的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鼓励高职院校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赴境外办学,扩大天津教育的对外影响。充分发挥外语院校培养国际化人才的基础作用,引领全市学校提高外语教育水平。
    七、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19.制定并实施“十一五”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全面完成示范性高中建设,加快“历史名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组建10个职业教育集团,加快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15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继续推动商学院等高校更名工作。基本完成师范大学、理工大学和工业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加快实施医科大学“211工程”“十一五”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招生考试院新址建设项目,继续推进财经大学、商学院、城建学院等改扩建工程。实现计划投资26亿元。
    20.全面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启动主干网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第二代天津教育科研网。提高区县网络教育平台和“校校通”工程的运行质量。启动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工程。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共享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支持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校创建数字化校园。实施面向社区和农村的远程教育示范工程。
    21.合理配置滨海新区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探索政府、企业与社会力量共同办学的新机制。办好国际学校,为来新区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提供支持政策,鼓励新区先行开展区域教育改革试点,努力把新区建设成职业教育特色区、素质教育示范区和终身教育试验区,并使之成为教育对外开放的窗口和支持科技研发的基地。
    八、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
    22.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的地方立法,开展《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天津市学生伤害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立法调研。推进“五五”普法,开展职业教育法制宣传日活动。完善有关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教育行政复议、教师和学生申诉办法。开展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活动。
    23.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安全制度,清除学校安全隐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健全学校安全预警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管理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的环境综合治理力度。
    24.切实加强公办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良好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与全国联网的考务监控系统。加强对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监督,严厉打击违法招生中介等行为。
    25.巩固整顿改制学校成果,规范改制学校办学行为。确保保留存续的改制初中招生规模降到30%以内。依法统筹规范民办教育,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及联合办学的管理。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制度,提高独立学院办学水平。
    26.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费支出。加强教育内部审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高校招生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公示、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违纪处理等有关制度,杜绝教育乱收费。加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各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倡勤俭办学,降低能耗,建设节约型校园。
    九、加强教育行政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7.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教育公共服务。创新教育管理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与水平。加强信息服务,精简会议、文件,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深入研究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增强教育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28.加强教育督导,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与监控机制。继续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继续完善区县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告督导结果。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水平,发挥特约督导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和教育专业评估机构的服务功能,形成良好的教育行政监督机制。
    29.落实以“奖、贷、勤、补、减”为主要途径的高等教育助学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制度,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和普通高中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完善服务信息网及监测系统。
    30.建立城市支援农村的教育帮扶机制,加强市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合作。建立知名学校支援民族教育学校的帮扶机制,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完善支援西部教育的帮扶机制,提高援甘、援藏、援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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